您可以在過程中建立應用程式集區,為使用者提供 RDS 主機或桌面平台集區上所執行應用程式的存取權。
先決條件
- 設定 RDS 主機。請參閱設定遠端桌面平台服務主機。
- 建立包含 RDS 主機的伺服器陣列。請參閱建立和管理伺服器陣列。
- 如果您計劃手動新增應用程式集區,請收集應用程式的相關資訊。請參閱用於手動建立應用程式集區的工作表。
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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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Horizon Console 中,選取詳細目錄 > 應用程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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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一下新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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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循精靈中的提示建立集區。
如果您選擇手動新增應用程式集區,請使用您在工作表中收集的組態資訊。如果您在 Horizon Console 顯示的清單中選取應用程式,可以一次選取多個應用程式。系統會為每個應用程式建立單獨的集區。
後續步驟
授與使用者存取該集區的權利。您也可以在 [應用程式集區] 頁面的使用者計數資料行中,檢視使用已發佈應用程式的授權使用者數目。
確認您的使用者可使用 Horizon Client 3.0 或更新版本,因為支援已發佈的應用程式需要此軟體。
如果您需要確保連線伺服器僅在具有足夠資源執行應用程式的 RDS 主機上啟動應用程式,請設定應用程式集區的反親和性規則。
**附註:**對於在桌面平台集區上執行的應用程式,反親和性規則僅支援由浮動桌面平台集區建立的應用程式,不支援由專用桌面平台集區建立的應用程式。
請參閱在 Horizon Console 中為應用程式集區設定反親和性規則。
如果您已將網繭連線至 Horizon Cloud,且想瞭解如何設定可在 Universal Broker 環境中使用的已發佈桌面平台集區,請參閱*《第一代 Horizon Cloud 管理指南》*中標題為〈Horizon 網繭 - 在 Universal Broker 環境中設定 RDSH 桌面平台和應用程式〉的頁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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